对象选择能力优化

更新时间:2024-05-13 10:54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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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【功能上线日期】

2024年5月7日逐步上线

 

二、【面向群体】

逐步开放给全量用户

 

三、【功能介绍】

1、加减选

功能描述:允许用户切换对象的选中状态。如果对象未被选中,它将被添加到选择集中;如果已被选中,它将从选择集中移除

操作路径:

  1. 点选加减选:按住【Shift】+鼠标【点击】未选对象将添加到选择集中,选中对象;点击已选对象将从选择集中移除,取消选中;支持多选
  2. 框选加减选:按住【Shift】+鼠标【拖动】绘制选择框,松开鼠标时,落在选择框内的未选对象被选中,已选对象取消选中;支持多选

2、加选

功能描述:用于将新的对象添加到已存在的选择集中,而不会取消之前已选中的对象,只作用于未选对象

操作路径:

  1. 点选加选:按住【Alt】+鼠标【点击】未选对象将添加到选择集中,选中对象;支持多选
  2. 框选加选:后续上线,敬请期待

3、减选

功能描述:用于从当前的选择集中移除对象,只会对选择集中的对象生效;只作用于已选对象

操作路径:

  1. 点选减选:按住【Alt】【Shift】+鼠标【点击】已选对象将对象从选择集中移除,取消对象选中;支持多选
  2. 框选减选:后续上线,敬请期待

4、框选识别方式

功能描述:框选支持两种框选识别方式:完全识别与部分识别,可以根据当前的场景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框选,提高对象选择效率

  1. 完全识别:只有当对象的整体完全位于选择框内时,该对象才会被识别选中
  2. 部分识别:只要对象的任何部分与选择框相交,该对象就会被识别选中

操作路径:

  1. 完全识别:按住【Shift】+鼠标从左至右【拖动】绘制选择框
  2. 部分识别:按住【Shift】+鼠标从右至左【拖动】绘制选择框

四、【操作步骤】

1、加减选

1.1、点选加减选

按住【Shift】+鼠标【点击】触发点选加减选

 

1.2、框选加减选

按住【Shift】+鼠标【拖动】触发框选加减选

2、加选

1.1、点选加选

按住【Alt】+鼠标【点击】触发点选加选

3、减选

1.1、点选减选

按住【Alt】【Shift】+鼠标【点击】触发点选减选

4、框选识别方式

1.1、完全识别方式

按住【Shift】+鼠标从左至右【拖动】绘制选择框

1.2、部分识别方式

按住【Shift】+鼠标从右至左【拖动】绘制选择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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